很多會計都有這樣一個誤區,認為自己屬于小規模納稅人,不存在增值稅抵扣,所以,進貨就可以不用取得發票。真的可以這樣嗎?就在近期,有一小規模納稅人收到了稅務局的風險提醒:小規模納稅人有銷無進,未提供任何進項發票!請聯系主管稅務機關處理!小規模只有銷項無進項有很大的涉稅風險,一不小心很可能成為稅局重點稽查對象。小規模納稅人適用3%征收率免征增值稅,所以,很多人為了鉆這個空子,注冊多個小規模,沒有業務,就光開票用。因此小規模只有銷項無進項一直是稅局稽查重點。對于真實經營的小規模來說,一定要及時索要發票,否則,可能存在涉嫌虛開發票,被稅局盯上。雖說小規模納稅人,不涉及增值稅抵扣問題,但根據稅務總局公告2018年第28號文規定,公司沒有取得進項發票,其相關的成本費用是不能稅前扣除的。這對公司來說無疑是增加了運營成本。公司經營活動中如果不依法取得發票,按發票管理辦法可能會有面臨罰款的風險。從公司的角度來說,如果進貨沒有取得發票或合規憑證,后期貨物出現質量問題,能不能得到保障,對企業來說也是一大風險。除此之外,小規模納稅人還有哪些涉稅風險?我們一起來看看吧!公司存在大量的作廢發票或開票金額快達到免征額臨界點時,出現作廢發票現象,這些都會被稅局秋后算賬!你還別不信,已有公司因發票作廢異常出現風險提示,被稅局要求自查并反饋結果。有很多會計認為,小規模的標準是年500萬元以下,只要1-12月累計開票額控制在500萬以內就沒問題,這樣想就大錯特錯了。政策中說的年銷售額,指的是連續不超過12個月或四個季度的銷售額,并不是我們理解的公歷年度1-12月。正是因為理解有誤,每年都有很多小規模納稅人被強制轉為一般納稅人,對于進項抵扣較少的企業來說,無疑增加了稅收負擔。在同一地址注冊多家小規模納稅人來開具發票,同一IP地址對外開具發票等等。有一些剛成立的小規模納稅人,短時間內開具大量發票,且法人或負責人年齡偏大或戶籍不在本地等等。稅局明確:達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需要記賬;達不到建賬標準的個體戶,需建立收支憑證粘貼簿、進貨銷貨登記簿。很多個體戶,將零申報和不申報混淆。認為自己符合零申報的情形,就可以不報稅。注意了,零申報≠不申報,零申報也是需要在規定時間向稅務局進行報稅!納稅人未按照規定的期限辦理納稅申報和報送納稅資料的,由稅務機關責令限期改正,可以處二千元以下的罰款;情節嚴重的,可以處二千元以上一萬元以下的罰款。活生生的例子,一個個體戶因不報稅,注銷時被罰2萬多!這里的免稅是指個體戶月銷售額15萬元或季度45萬以下可免征增值稅。很多人認為,沒超過免征額不用交稅就不用報稅,這種想法是錯誤的。個體戶銷售額無論有沒有超過月15萬或季45萬元的,都應當記賬報稅,只有申報了才可以享受免稅的優惠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