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區黃村剛剛!官方解讀來了!小型微利5個重點,個體戶4個核心!更重磅的是
官方解讀!
小型微利5個要點,個體戶4個核心!
繼財政部發布了《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后,稅務總局又發布了關于優惠政策的征管公告: 給大家提取要點如下: 一、小型微利新政5個要點: 1、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實際稅負為5%,與100萬-300萬元的部分稅負一致。) 2、小型微利企業必須要滿足一定的條件,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 。 3、小型微利企業無論按查賬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繳納企業所得稅,均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4、 小型微利企業在預繳和匯算清繳企業所得稅時,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即可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5、 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統一實行按季度預繳。 二、個體戶新政4個核心點 1、對個體工商戶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在現行優惠政策基礎上,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 2、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所得稅減半的優惠政策。(無論核定征收和查賬征收均可) 3、 個體工商戶的所得稅減半優惠政策,預繳時即可享受。 4、 兩項優惠政策自2023年1月1日開始實施,均執行到2024年底。 關于《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的政策解讀 根據《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的規定,稅務總局發布了《稅務總局關于落實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有關事項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F解讀如下: 一、為什么要制發《公告》?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支持個體工商戶發展,財政部和稅務總局聯合下發《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將個體工商戶減半征稅的個人所得稅優惠政策(以下簡稱減半政策)延期到2024年12月31日。為及時明確政策執行口徑,確保減稅政策落實到位,個體工商戶應享盡享,我們制發了此項《公告》。 二、稅收優惠政策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個體工商戶不區分征收方式,均可享受減半政策。 三、享受稅收優惠政策的程序是怎樣的? 個體工商戶在預繳和匯算清繳個人所得稅時均可享受減半政策,享受政策時無需進行備案,通過填寫個人所得稅納稅申報表和減免稅事項報告表相關欄次,即可享受。對于通過電子稅務局申報的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將自動為其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中該項政策的預填服務。實行簡易申報的定期定額個體工商戶,稅務機關按照減免后的稅額進行稅款劃繳。 四、取得多處經營所得的個體工商戶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按照現行政策規定,納稅人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的,應當選擇向其中一處經營管理所在地主管稅務機關辦理年度匯總申報。若個體工商戶從兩處以上取得經營所得,需在辦理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合并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年應納稅所得額,重新計算減免稅額,多退少補。舉例如下: 【例1】納稅人張某同時經營個體工商戶A和個體工商戶B,年應納稅所得額分別為80萬元和50萬元,那么張某在年度匯總納稅申報時,可以享受減半征收個人所得稅政策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00萬元。 五、減免稅額怎么計算? 為了讓納稅人準確享受稅收政策,《公告》規定了減免稅額的計算公式: 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的應納稅額-其他政策減免稅額×個體工商戶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經營所得應納稅所得額)×(1-50%) 舉例說明如下: 【例2】納稅人李某經營個體工商戶C,年應納稅所得額為80000元(適用稅率10%,速算扣除數1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2000元,那么李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80000×10%-1500)-2000]×(1-50%)=2250元。 【例3】納稅人吳某經營個體工商戶D,年應納稅所得額為1200000元(適用稅率35%,速算扣除數65500),同時可以享受殘疾人政策減免稅額6000元,那么吳某該項政策的減免稅額=[(1000000×35%-65500)-6000×1000000÷1200000]×(1-50%)=139750元。 實際上,這一計算規則我們已經內嵌到電子稅務局信息系統中,稅務機關將為納稅人提供申報表和報告表預填服務,符合條件的納稅人準確、如實填報經營情況數據,系統可自動計算減免稅金額。 六、個體工商戶今年經營所得已繳稅款的,還能享受優惠政策嗎? 為向納稅人更大程度釋放減稅紅利,個體工商戶今年經營所得已經繳納稅款的,也能享受稅收優惠。具體辦法是,2023年1月1日至本公告發布前,個體工商戶已經繳納當年經營所得個人所得稅的,可自動抵減以后月份的稅款,當年抵減不完的可在匯算清繳時辦理退稅;也可直接申請退還應減免的稅款。 關于《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的解讀 為落實好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稅務總局發布《稅務總局關于落實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F解讀如下: 一、制發《公告》的背景是什么? 為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財政部和稅務總局發布《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部分所得稅優惠政策進行優化。為確保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落實到位,支持小微企業發展,稅務總局制發《公告》,對有關征管問題進行明確。 二、稅收政策中的小型微利企業是指什么? 小型微利企業是指符合財政部、稅務總局規定的可以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居民企業。目前,居民企業可按照《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進一步實施小微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2年第13號)、《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相關規定,享受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今后如調整政策,從其規定。 三、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分支機構,如何適用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 現行企業所得稅實行法人稅制,企業應以法人為主體,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五十條第二款規定,居民企業在中國境內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機構的,應當匯總計算并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企業設立不具有法人資格分支機構的,應當先匯總計算總機構及其各分支機構的從業人數、資產總額、年度應納稅所得額,再依據各指標的合計數判斷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 四、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辦理程序? 符合條件的小型微利企業通過填寫納稅申報表,即可便捷享受優惠政策,無需其他手續。小型微利企業應準確填報從業人數、資產總額、限制或禁止行業等基礎信息,計算應納稅所得額后,信息系統將利用相關數據,為小型微利企業智能預填優惠項目、自動計算減免稅額。 五、在預繳企業所得稅時,企業如何享受優惠政策? 首先,判斷是否符合條件。企業在年度中間預繳企業所得稅時,按照政策標準判斷符合小型微利企業條件的,即可享受優惠政策。資產總額、從業人數、年度應納稅所得額指標,暫按當年度截至本期預繳申報所屬期末的情況進行判斷。其中,資產總額、從業人數指標按照政策標準中“全年季度平均值”的計算公式,計算截至本期預繳申報所屬期末的季度平均值。其次,按照政策規定計算應納稅額。今后如調整政策,從其規定,計算方法以此類推。示例如下: 例:A企業2022年成立,從事非限制和禁止行業,2023年1季度季初、季末的從業人數分別為120人、200人,1季度季初、季末的資產總額分別為2000萬元、4000萬元,1季度的應納稅所得額為90萬元。 解析:2023年1季度,A企業“從業人數”的季度平均值為160人,“資產總額”的季度平均值為3000萬元,應納稅所得額為90萬元。符合關于小型微利企業預繳企業所得稅時的判斷標準:從事非限制和禁止行業,且同時符合截至本期預繳申報所屬期末資產總額季度平均值不超過5000萬元、從業人數季度平均值不超過300人、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300萬元,可以享受優惠政策。 《財政部?稅務總局關于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所得稅優惠政策的公告》(2023年第6號)規定,對小型微利企業年應納稅所得額不超過100萬元的部分,減按25%計入應納稅所得額,按20%的稅率繳納企業所得稅。因此,A企業1季度的應納稅額為:90×25%×20%=4.5(萬元)。 六、《公告》的實施時間 企業所得稅按納稅年度計算,《公告》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抖悇湛偩株P于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征管問題的公告》(2022年第5號)同時廢止。
小型微利企業的判定標準是什么? 有哪些稅收優惠? 一、判定標準 而小微企業,并不是小型微利企業的簡稱,是根據工信部發布的標準(修訂后)來定義的,并且不同行業的標準各不相同。 所以,“小微企業≠小型微利企業”,大家千萬別搞錯了! 二、稅收優惠 1、小微企業稅收優惠 2、小型微利企業稅收優惠 一、個體工商戶判定標準 二、稅收優惠